《应对疫情人口流动社会心态与政策措施调查研究》全国简要报告

2020-03-17 16:38:00    admin    4523    原创
摘要:为了解公众对有序人口流动工作的认知、心理、意愿、策略等,提供信息,供政府精准施策参考,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究中心和社会调查研究中心联合组成课题组设计了本调查问卷,于2020年3月1-5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问卷调查。

完成单位: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河海大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究中心

河海大学社会调查研究中心

河海大学中国移民研究中心

河海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

河海大学亚洲研究中心


支持单位:

中国社会学会移民社会学专业委员会

中国社会学会工业社会学专业委员会

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移民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


主持人:河海大学中国移民研究中心主任  施国庆教授

参加人:施国庆  孙中艮  张晓晨  王毅杰  刘会聪  朱 林  徐隽倬  何 悠  顾立坤



江苏南京

2020年3月13日


前言


2020年3月上旬,根据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各地都在采用分区分级、分类分时的差异化防控政策措施,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有序恢复社会经济发展。促进全社会有序复工复产复业和各类学校返校开学需要解决人口跨省跨地区有序流动是保障社会经济恢复发展的重大决策之一。



为了解公众对有序人口流动工作的认知、心理、意愿、策略等,提供信息,供政府精准施策参考,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究中心和社会调查研究中心联合组成课题组设计了本调查问卷,于2020年3月1-5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问卷调查。河海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中国移民研究中心、亚洲研究中心参与调查研究组织工作。调查得到中国社会学会移民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和工业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移民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的支持和帮助。


本次调查问卷样本覆盖了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和暂居海外人士,具有广泛代表性。江苏省61226份有效回卷来自全部13个设区市,江苏以外各省(市、自治区)问卷共7945份,共计有效问卷69171份。


鉴于江苏省和其他省(市、自治区)的问卷数量差异较大,以2018年人口数量占全国总人口数量比例为权重系数,将江苏省和江苏以外各省(市、自治区)两组统计数据进行加权处理后,合成得出全国统计数据。

省份

人口数量(万人)

人口总数(万人)

加权系数

江苏省

8051

139538

5.77%

江苏以外各省

131487

94.23%


本报告是根据全国问卷统计分析后形成,提出相关建议。


本调查研究负责人为河海大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施国庆教授,主要完成人为施国庆、孙中艮、张晓晨、王毅杰、刘会聪、朱林、徐隽倬、何悠、顾立坤。


本调查研究得到河海大学校办、人事处的支持和帮助。得到了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来自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的广大师生、家长和广大市民的热情支持和协助。一并致以衷心的感谢。


一、调查基本情况


本次问卷调查始于2020年3月1日晚,3月5日24时截止。利用网络调查系统,采用滚雪球方式发放,共在全国收到69171份有效回卷。


受访者特征。按照常住地划分,在省会、设区市市区、县城、乡镇所在地、农村社区的受访者比例分别是12.74%、21.05%、20.18%、25.16%、20.88%。从年龄看,主要集中在50岁以下人员,占比98.4%;从性别看,女性占55.50%,男性44.50%。从文化程度看,大专及以上占比41.71%。从职业看,学生群体人数占49.6%,其中在读大学生/研究生占30.80%,在读中小学生占18.80%,教师和学校职工占5.53%,多类职业的其他人员占16.5%,自由职业者占8.65%,企业管理者和职工占7.91%,学校之外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占5.23%,个体经营者/承包者/物流工作者占4.49%等,基本覆盖各类职业群体。



二、调查结论


(一)社会公众的人口流动态度


1.人口流动态度

(1)对“人口正常流动是社会经济正常运行标志”认同度。受访者中,87.70%表示“认同”,11.79%表示“不认同”。

 (2)对部分地区采取严格限制人口流动包括高风险地区采取封城方法的态度。受访者中,94.12%表示“非常支持”(59.49%)和“支持”(34.63%),4.40% 持“中立”态度,少数受访者表示“不支持”(1.06 %)和“很不支持”(0.42%)。

(3)对“适时根据地区疫情风险情况适当逐步放松直至取消人口流动限制的建议”的态度。受访者中,64.79%表示“非常支持”(22.26%)和“支持”(42.53%),16.70%持“中立”态度,另有18.51%表示“不支持”(16.00%)和“很不支持”(2.51%)。

(4)对“适当根据人员情况”减少隔离时间的态度。受访者中,认同“对于自己保证及社区/单位证明过去14天无感染亦无发热等新冠肺炎症状者,或已经过核酸检验为阴性者,可以不隔离或者减少隔离时间”表示“非常支持”(23.16%)和“支持”(28.82%),15.89%持“中立”态度,32.13%表示“不支持”(26.08%)和“很不支持”(6.05%)。

(5)对设立“中国健康通”的态度。受访者中,82.21%表示“非常支持”(35.31%)和“支持”(46.90%),13.35%表示“中立”,极少数表示“不支持”(3.59%)和“很不支持”(0.85%)。


2.社会公众的人口流动心态

(1)对疫情期间返岗返校问题情绪状态。受访者中,44.31%表示处于“一般”状态,43.82%“非常焦虑”(14.26%)和“焦虑”(29.56%),15.19%表示“不太焦虑”(7.81%)和“一点也不焦虑”(4.06%)。

(2)不能返岗返校的不利影响。受访者中,47.46%认为“一般”,39.06% 认为“严重”(17.64%)和“较严重”(21.42%),13.48% 认为“不严重”(7.33%)和“不太严重”(6.15%)。

(3)对疫情防控的信心。绝大部分受访者(94.77%)对疫情取得最终控制“非常有信心”(66.66%)和“有信心”(28.11%),表示“一般”的4.10%,极少数表示“没有信心”(0.52%)和“较没信心”(0.61%)。


(二)社会公众的地区与人员返岗返校风险认知


(1)对当前所在地区疫情风险的判断。6.21%选择“高风险”,12.53%选择“中风险”,70.34%选择“低风险”,10.91%选择“不清楚”。

(2) 对常住地风险的判断。2.73%选择“高风险”,11.58%选择“中风险”,75.13%选择“低风险”,10.56%选择“不清楚”。

(3)疫情传播风险认知。要求受访者选择3项认为认可的疫情传播和防护安全的说法。选择“来自高风险地区人员受感染可能性大”(76.56%)、“发烧人员感染风险比较大”(63.00%)和“只要注意个人防护,受感染风险小” (60.73%)名列前三,说明受访者的防控意识和知识总体上良好。但是仍然有受访者选择“所有外地返岗返校人员均是病毒携带者”(13.30%)这种不严谨判断。

(4)风险传播风险源的认知。要求在给出的11项答案中选择3项。按照受访者选择多者排前,前六项依次是“密切接触者”(60.72%)、“返回前14天内接触过武汉及周边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病患者”(59.44%)、“返回前已感染但未确诊者”(54.52%)、“返回旅途受感染者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47.25%)、“返回前14天内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病患者”(45.10%)、“返回后两周内出现发热、呼吸道疾病等症状”(38.89%)。说明受访者对疫情传播风险源的认知水平比较准确和符合科学性,对科学防控十分有力。但是,也有选择“来自武汉/湖北的所有返岗返校人员”(34.98%),选择“来自其他疫情高风险地区的所有返岗返校人员”(33.97%)和选择“所有从外地返岗返校人员” (10.00%),说明风险传播认识的精准度仍然有待提高。

(5)返岗返校条件。“无发热和新冠肺炎症状且有社区/政府证明” (71.71%)和“本人申请并签署无发热和新冠肺炎的声明”(62.52%)得到大多数受访者认同。

(6)返岗返校手续。“现居住地社区/乡镇或街道出具的过去14天无疾病证明并盖章”(81.84%)、“家庭成员和滞留居住社区负责人过去14天无疾病证明保证书”(79.36%)和“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在岗/在学证明”(62.69%)得到大多数受访者认同,而“县级人民政府出具的离境通行证”获得51.26%认同。

(7)返岗返校责任落实。“流动人员按求申请并就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8.62%)、“流动人员家属签字证明并就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6.23%)、“流出社区同意并负行政责任”(53.27%)、“流出街道/乡镇政府同意并负行政责任”(54.76%)、“工作/学习单位证明并负行政责任”(51.63%)和“常住地区政府/街道和社区负责管理并负行政责任”(53.33%)获得大多数受访者认可。另外,37.92%选择“流出县级政府同意并负行政责任”。说明人口流动中的疫情防控责任首先是个人和家庭,其次也需要流出地的社区、街道/乡镇/县级政府和常住地的政府/街道/社区协同治理负责。

(8)返岗返校风险应对措施。多数人认为应该采取“单位/校园实施封闭式管理”、“本单位人员进出单位/校园持证登记”、“所有外来办事人员登记后凭特别通行证进入”、“所有进入人员检测体温,低于37.3度才可进入”、“体温在37.3度及以上者依规送至发热门诊诊治”、“所有人在封闭型公共场所戴口罩”、“餐厅延长营业时间,错峰就餐”的措施。

(9)返岗返校后所在单位或个人可能面临困难。选择主要为“缺少口罩、体温计等防护用品”(86.71%)、“缺少红外线体温测量设备(51.78%)、“没有足够的隔离人员住宿场所”(63.67%)、“隔离人员日常生活保障和相关费用”(59.83%)、“人员就餐安排困难和相关费用”(60.69%)、“费用支出和资金来源问题”(45.70%)、“使用出租房的外单位人员管理”(29.52%)。


(三)社会公众流动行为与意愿分析


1.社会公众流动行为

(1) 2020春节前后离开常住地情况。8428人(加权百分比19.77%)离开过常住地,60743人(加权百分比80.23%)没有离开过常住地。

(2) 离开过常住地后返回情况。79.85%已经返回,20.15%尚未返回。

(3)离开常住地但目前还未返回原因。各有不同。9.74%因为“现在武汉/湖北封城范围内,不让离开”,10.37%因为“现滞留地政府/社区不让离开”, 14.38%因为“常住地的政府/社区不让返回”,40.82%因为“工作/学习单位不让返回”,11.99%因为“家庭不让本人返回”,12.77%因为“长途公共交通没有开通”,8.38%因为“买不到(飞机、火车、汽车)票”,10.97%因为“有私家车,但交通管制无法离开”,37.23%因为“自己不想返回”。

(4)离开常住地但目前还未返回产生的影响。31.43%选择“家庭和亲戚朋友同事因此焦虑”,26.53%选择“给现滞留社区增加疫情防控负担”,55.77%选择“家庭生活费用增加”,38.48%选择“滞留期吃住等家庭计划外生活成本负担增加”, 47.81%选择“本人工资/薪酬/收入降低”,18.75%选择“本人面临下岗失业风险”,47.66%选择“学生学习效果受到影响”,28.27%选择“本人或者孩子毕业升学或就业受到影响”,24.31%选择“本人有更多时间休息”,31.20%选择“本人有更多时间陪伴家人”。

(5)现工作/学生方式。71.65%正进行“线上”办公/教学,28.35%为“线下”。

(6)线上办公/学习效果。23.09%认为“很好”,21.69%选择“较好”,45.54%选择了“一般”,6.57%选择“较差”,3.11%认为“很差”。

(7)未返回常住地人员将来返岗返校乘坐交通工具到常住地。13.73%选择“飞机”,22.00%选择“火车”,17.20%选择“长途公共汽车”,7.53%选择“地铁/城市公交”,47.20%选择“自驾车”,5.30%选择“出租车”,2.05%选择“公共自行车”,5.84%选择“包租车辆”,30.34%选择“根据情况再确定”。

(8)公众期待的返校时间。主要集中在3月中旬(28.96%)、3月下旬(25.66%)和4月初(22.57%),也有3月初(5.47%)、4月中旬(6.25%)、4月下旬(4.70%)、5月初(6.40%)等不同预期。


(四)社会公众对人口流动经济影响的认知和分析


出于疫情防控的考虑,各地区均采取了限制人口流动的措施,调查结果表明,国内各行业均收到负面影响,其中以生产制造业和公共服务业等实体经济领域受负面影响最为严重。社会公众视野中的人口流动产生的不利经济影响认知结果具体见图1。


社会公众对人口流动不利经济影响的认知


1、投资贸易。44.38%的受访者认为会主要影响国际投资贸易领域,45.28%的受访者认为影响主要集中在国内投资贸易领域。由于疫情防控,国内和国际的多种交通运输方式均被不同程度地限制,大部分企业复工中因为劳动力不能及时返岗而受不同程度影响。


2、生产制造业。64.25%的受访者认为生产制造业领域会因为人口流动的减少而受到影响;29.49%的受访者认为非生产制造业领域会因为人口流动的减少而受到影响;59.70%的受访者认为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受到负面影响。生产制造业在发达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基本重合,大城市对于劳动力流动有明显拉力,生产制造业发达地区本身多为大型口流入地,其所在的地区和城市在疫情期间的限制人口流动措施上也是最为严格的,劳动力返岗不足将对生产制造业产生显著影响。


3、服务行业。59.95%的受访者认为商业服务业受负面影响;79.11%的受访者认为餐饮旅游业受负面影响;61.65%的受访者认为交通运输业受负面影响。服务行业因为人口聚集,属疫情防控重点,复工复业较晚,影响显著。


4、房地产和建筑行业。28.64%的受访者认为会影响建筑业,16.75%的受访者认为影响房地产业。建筑业因为大量现场工作农民工春节返乡滞留,无法返岗工人数量较多。房地产行业线上业务效果有待评估。


5、金融行业。20.41%的受访者认为金融行业会因为人口流动的减少而受到影响。金融业可以通过云办公形式来避免工作人员无法赶回上班地点而带来的负面影响,但大量因公因私存款贷款业务等因为大量客户和工作人员返乡都受影响。


(五)社会公众对人口流动限制的不利社会影响的认知和分析


社会公众对人口流动限制的不利社会影响的认知


1、日常生活。76.44%的受访者认为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受到负面影响,58.41%的受访者认为居民看病就医受到负面影响;65.09%的受访者认为滞留外地流动人口生活困难。


2、工作。26.44%的受访者认为单位机关正常运行效率降低,18.55%的受访者认为科研工作受到负面影响,71.65%的受访者表示自己目前处于线上工作学习模式,32.15%的受访者对于线上工作学习模式给予肯定态度。


3、教育。34.42%的受访者担心高等教育受到负面影响;69.59%的受访者担心中小学教育受到负面影响;51.08%的受访者担心各类招生考试受到负面影响。



三、建议


根据近日中央政治局和国务院防疫领导小组关于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考虑分区分级、科学防治、差异化防控、精准施策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综合评估全国、武汉和湖北的疫情形势动态演化情况及趋势,结合问卷调查成果,我们认为:全国疫情总体上可控。建议疫情严重地区(武汉、湖北)人口流动管控逐渐采取差异化人口流动管控政策,具体由湖北省政府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核准执行;湖北以外的各省(市、自治区)之间的人口流动管控,由国务院防疫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指导性意见,各地制定具体办法实施。


(一)建议国务院统一制定《防疫期人口流动管理暂行办法》,破除跨省跨地区人口流动政令不一障碍,尽快恢复人口跨地区流动秩序。疫情严重地区(武汉、湖北)人口流动管控由地方政府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核准执行;湖北以外省(直辖市、自治区)之间的人口流动管控,由国务院防疫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指导性意见,各地执行。公民凭“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个人防疫信息码”经识别并符合规定(有前14天连续健康记录)后,可在全国所有地区自由流动。国家对武汉市等高风险地区继续实施严格的人口流动限制政策和出入境审批制度,随疫情等级降低至中、低风险,再相应放松人口流动管制;对武汉以外已经为中低风险区的非四类人员及非在管密切接触者,逐渐放松人口流动特别是滞留在鄂人员返回常住地的管控。全面取消湖北以外各省(市、自治区)中低风险地区的跨省跨地区持“防疫健康信息码”人口流动限制只有因春节假期及疫情滞留外地的跨地区人口(职工和学生)回归本地进入正常居住与流动状态,重大决策中因人口流动的疫情不确定性的“炸弹”风险才能释放和消解。这个过程结束越早越有利。


(二)将各地开发的城市通行码统一融入“防疫健康信息码”,中国大陆范围内通行通用。尽快对全国统一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中“防疫健康信息码”系统进一步完善,并在全国广泛推广和使用。建议国务院统一要求各省政务平台、云平台、电商平台、网上支付平台(微信、支付宝等)、电信和金融机构等所有涉及民生服务平台均需要在醒目位置放置“防疫健康信息码”App连接,同时对老人、残疾人、儿童等采取人工替代方法满足通行需要。该系统需准确记录注册公民的新冠病毒肺炎相关信息(是否属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是否属于在管的密切接触者,是否现有发热等新冠肺炎症状需通过诊疗甄别人员),通过大数据比对识别旅行交通限制人员。所有具有旅行和人口流动需求的注册者,记录疫情期个人申报的每日健康状况。入境境外人员也适用“防疫健康信息码”(现系统需增加多种语言服务)。对有新冠肺炎症状人口,采用“盯人”防控办法,按照规定流程即刻留观或送至医院诊断甄别分流治疗,并由检查者负责即时记录和更新信息。疫情信息即时共享、全国统一。实施此办法可解决各地健康码不互认、流动人口重复隔离、社会成本增加等问题。


(三)完善人口流动风险管控机制。通过连续使用“防疫健康信息码”扫码申报识别认证合规,或采用个人申请及信用担保、家庭成员担保、社区责任担保等替代性保障措施,健康状态离开前获得确认,旅途前、中、后定时申报健康状况,可保障健康人口顺利返回常住地和正常旅行。从疫情高风险地区(县/区)回归常住地人员,可根据防疫健康信息码记录附加隔离观察3-7天(各地具体规定)、或必要时通过肺部CT检查或核酸检验(费用由单位报销支出)确认为正常者,即可获得正常通行权利。对医院、交通通道、社区、单位、公共场所进行重点管控、体温检测和应急处置。


(四)完善境外人员流入防控机制。严格实施境外人员入境申报和入境后健康全程跟踪监测机制。本人入境即在“防疫健康信息码”注册申报,其后每天报告健康状况。在华留学生和中长期工作人员及家属落实所在单位/社区每日负责制,短期旅客实行接待者及旅行社等负责制,直至出境。


(五)做好重点疫区或疫情高风险地区滞留人员健康认证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在重点疫区(武汉、湖北)或疫情高风险地区,要通过政府组织、社会公告、个人申报、亲属担保、社区核查、政府核定流程识别滞留人员,在“防疫健康信息码”系统中申报和认证基础上,调查其基本生活需求,通过民政、依托社区,精准帮扶,解决问题。


(六)全国统一制定各类单位复工复产复业复学《疫情防控指引》。建议国家卫健委统一组织并商教育部,制定《高等学校疫情防控指引》,省、市政府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实施细则,通过通讯工具、网络、纸质宣传材料宣传,所有单位、社区、组织负责传递到每个人,并进行教育培训。


(七)各类学校有序分批分期返校,按照权属分级决策分级管理。按属地管理原则,高等学校返校统一由省级政府负责决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防控监督,学校负责实施,返校次序可按高校毕业班和一年级学生、市属高校、省内招生高校和全国招生高校实施。考虑公平同等原则,高中、初中毕业班涉及高考、中考,返校时间分别由省、市级政府决策。中小学非毕业班和幼儿园返校时间由省政府统一授权设区市、县(区)政府决策。返校时间提前一周公告。各类学校按照《疫情防控指引》实施防控,外地返校师生防控措施要提前准备,高风险地区学生返校隔离或体检由学校所在市政府统一协商安排,省级教育部门负责与交通部门协调交通安排。接受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八)取消中低风险地区之间人口流动和出差旅行限制。国务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应明确要求各地取消对低中风险地区之间人口流动和旅行限制,凡持有“防疫健康信息码”绿色通行许可的健康人员不受交通、住宿、旅行限制,保障人口的国际和国内有效有序流动,减少因为人口流动导致的社会经济发展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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